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天政办发〔2016〕71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依申请公开情况分析报告及收费情况,2016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申诉的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托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政策法规、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安全科普、企业之窗、办事指南等9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设置: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等。
2.工作动态:包括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专项行动、食品药品抽检抽验、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最新情况。
3.公示公告: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通告,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4.政策法规: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廉政建设:主要是教育、监督,教育包含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等;监督包含着象干部选拔监督、效能监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等。
6.安全科普:包括用药常识、科学饮食、培训教育等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与视频讲座。
7.企业之窗:包括天水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
8.办事指南: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审批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
9.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包括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包括“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息警示。全市五县两区共查处373个案件,全部通过各县区政府政务网、各县区食药监局网站公示。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办理查处的案件均通过市食药监局网站最新动态栏目及省稽查局网站公示。
(二)公开形式
1.政务官网发布信息。我局主要采取在网站(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lqjsyl.com/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2016年全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量达到3000多次。
2.政务受理大厅发布信息。在市政府政务受理大厅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申请、受理和办理工作情况等信息。
3.当地主流媒体发布信息。2016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通过天水在线、天水电视台等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解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动态信息。截止11月底,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信息451篇,在市政府交互平台发布信息451篇,16条信息被省局网站采用,341条信息被每日甘肃网食药安全频道采用,37条信息被天水市政府网采用,152条信息被天水在线采用。
二、2016年依申请公开情况分析报告及收费情况
一是2016年依申请公开情况分析报告,2016年4月7日,我局收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我局在规定时限内予以了答复。
二是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对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三、2016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未收到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局将规章制度解读与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于出台的重要规章制度,我局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局网站发布,我局建立健全了主要负责同志依托市局网站、天水在线等媒体发布重要信息制度,截止11月底,我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规章制度4次。建立健全了专家解读机制,重要规章制度出台后,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做好解读,让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并且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等方式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手段,提高了规章制度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助于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是新形势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掌握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了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照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认真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一是回应意识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公众最为关注的信息,我局积极主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
二是回应速度较快。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热点信息,公众不仅想要知道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更急于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我局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的回应都非常迅速、及时。
三是回应形式多样。基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公众关注度,我局也采用了越来越多样的方式与公众沟通。紧扣制度规定主动回应的方式不局限于单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而是采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市局网站、召开专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回应。能够与新闻媒体实时沟通,回应正式,且可以一次性全方位解答各种公众期待的食品药品安全的不同问题。
四是不断健全完善投诉举报系统。天水市范围内共开通“12331”投诉举报热线9部,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部、两区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1部。市、县(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了“12331”平台的安装调试,并配备了“12331”投诉举报接听座席,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接听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合法权益。成功举办了“12331”投诉举报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天水日报、天水广播电视台和天水在线等本地主流媒体,利用食品药品宣传画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12331”投诉举报系统的同时,利用3.31宣传及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势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集中进行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展示、法规宣传和受理咨询服务活动。
2016年共接听投诉举报电话401起,不受理17起, 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84起,办结384起,办结率100%。其中食品流通领域171起,生产加工9起,餐饮服务环节130起;药品28起,保健品20起,化妆品8起,医疗器械13起,上级转办投诉案件11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政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政务公开是一项综合性、持久性的工作,要走出把政务公开看作“负担”或“紧箍咒”的误区,牢固树立起公开是监督、是诚信、是效率的新观念,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花大力气在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程序设计、流程处理、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补充,做到工作有组织、有落实、有监督、有整改、有促进,实现由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的转变;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具体抓、业务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和执行机制,以制度为载体,畅通监督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如制定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和细化公开的事项、范围、时限、途径和责任部门;完善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拓宽政务公开形式,使之走多元化道路;扩展公开层面,强化内外监督力量;明确考核办法,强化职责分工,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工作评估;深化责任追究,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处理问题不得力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予以追究、处理。通过建立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刚性与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内容,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正确理解政务公开内涵和范畴,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公开办事的依据和程序以方便群众办事;公开办事的结果以显示公平、公正;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以便于群众参与讨论、献计献策;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群众参与监督,使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加广泛和全面。
四是进一步完善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创新公开方式,既要灵活多样,又要实用有效。从设立公开栏、发放小册子,逐渐发展为网上公开、网上审批、电子政务等高科技手段,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有利监督的目的。充分运用和融合现有资源,大力发挥网络系统信息量大、更新快捷、查询便捷、互动性强、传播广泛的优势,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完善、充实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行政管理系统政务公开版块,定期登载各类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信息动态等,推行网上答疑、网上受理投诉举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发挥信息系统在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中的核心作用。
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落实情况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托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政策法规、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安全科普、企业之窗、办事指南等9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设置: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等。
2.工作动态:包括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专项行动、食品药品抽检抽验、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最新情况。
3.公示公告: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通告,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4.政策法规: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廉政建设:主要是教育、监督,教育包含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等;监督包含着象干部选拔监督、效能监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等。
6.安全科普:包括用药常识、科学饮食、培训教育等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与视频讲座。
7.企业之窗:包括天水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
8.办事指南: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审批主体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
9.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包括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包括“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息警示。全市五县两区共查处373个案件,全部通过各县区政府政务网、各县区食药监局网站公示。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办理查处的案件均通过市食药监局网站最新动态栏目及省稽查局网站公示。
(二)公开形式
1.政务官网发布信息。我局主要采取在网站(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lqjsyl.com/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2016年全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量达到3000多次。
2.政务受理大厅发布信息。在市政府政务受理大厅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申请、受理和办理工作情况等信息。
3.当地主流媒体发布信息。2016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通过天水在线、天水电视台等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解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动态信息。截止11月底,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信息451篇,在市政府交互平台发布信息451篇,16条信息被省局网站采用,341条信息被每日甘肃网食药安全频道采用,37条信息被天水市政府网采用,152条信息被天水在线采用。
二、2016年依申请公开情况分析报告及收费情况
一是2016年依申请公开情况分析报告,2016年4月7日,我局收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我局在规定时限内予以了答复。
二是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对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三、2016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未收到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局将规章制度解读与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于出台的重要规章制度,我局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局网站发布,我局建立健全了主要负责同志依托市局网站、天水在线等媒体发布重要信息制度,截止11月底,我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规章制度4次。建立健全了专家解读机制,重要规章制度出台后,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做好解读,让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并且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等方式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手段,提高了规章制度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助于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是新形势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掌握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了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照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认真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一是回应意识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公众最为关注的信息,我局积极主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
二是回应速度较快。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热点信息,公众不仅想要知道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更急于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我局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的回应都非常迅速、及时。
三是回应形式多样。基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公众关注度,我局也采用了越来越多样的方式与公众沟通。紧扣制度规定主动回应的方式不局限于单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而是采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市局网站、召开专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回应。能够与新闻媒体实时沟通,回应正式,且可以一次性全方位解答各种公众期待的食品药品安全的不同问题。
四是不断健全完善投诉举报系统。天水市范围内共开通“12331”投诉举报热线9部,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部、两区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1部。市、县(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了“12331”平台的安装调试,并配备了“12331”投诉举报接听座席,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接听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合法权益。成功举办了“12331”投诉举报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天水日报、天水广播电视台和天水在线等本地主流媒体,利用食品药品宣传画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12331”投诉举报系统的同时,利用3.31宣传及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势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集中进行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展示、法规宣传和受理咨询服务活动。
2016年共接听投诉举报电话401起,不受理17起, 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84起,办结384起,办结率100%。其中食品流通领域171起,生产加工9起,餐饮服务环节130起;药品28起,保健品20起,化妆品8起,医疗器械13起,上级转办投诉案件11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政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政务公开是一项综合性、持久性的工作,要走出把政务公开看作“负担”或“紧箍咒”的误区,牢固树立起公开是监督、是诚信、是效率的新观念,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花大力气在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程序设计、流程处理、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补充,做到工作有组织、有落实、有监督、有整改、有促进,实现由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的转变;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具体抓、业务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和执行机制,以制度为载体,畅通监督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如制定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和细化公开的事项、范围、时限、途径和责任部门;完善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拓宽政务公开形式,使之走多元化道路;扩展公开层面,强化内外监督力量;明确考核办法,强化职责分工,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工作评估;深化责任追究,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处理问题不得力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予以追究、处理。通过建立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刚性与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内容,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正确理解政务公开内涵和范畴,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公开办事的依据和程序以方便群众办事;公开办事的结果以显示公平、公正;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以便于群众参与讨论、献计献策;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群众参与监督,使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加广泛和全面。
四是进一步完善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创新公开方式,既要灵活多样,又要实用有效。从设立公开栏、发放小册子,逐渐发展为网上公开、网上审批、电子政务等高科技手段,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有利监督的目的。充分运用和融合现有资源,大力发挥网络系统信息量大、更新快捷、查询便捷、互动性强、传播广泛的优势,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完善、充实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行政管理系统政务公开版块,定期登载各类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信息动态等,推行网上答疑、网上受理投诉举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发挥信息系统在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中的核心作用。
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落实情况表
重点领域 | 公开事项 | 有关数据统计 | 典型做法概述 |
行 政 权 力 清 单 |
国务院、省、是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信息公开 | (分别填写公开的国务院、省、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及清理总数) |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集局系统各单位、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系统年度工作会上进行了重点部署,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严格按照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包括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包括“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息警示。全市五县两区共查处373个案件,全部通过各县区政府政务网、各县区食药监局网站公示。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办理查处的案件均通过市食药监局网站最新动态栏目及省稽查局网站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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