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可公开信息及时通过我局网站(http://www.lqjsyl.com)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将2011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类信息89条,占55%,通知公告类信息70条,占43%。其他信息2条,占2%。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暂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的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为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和实施,其他科室、单位则指定专人负责梳理和提供本科室业务信息。
(二)健全制度,强化公开。健全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评议、监督、考核等方面机制。落实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探索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等。
(三)结合实际,提高水平。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公开效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网站的核心栏目进行建设。及时向天水市政府网站报送最新的部门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完善等。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类信息89条,占55%,通知公告类信息70条,占43%。其他信息2条,占2%。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暂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的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为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和实施,其他科室、单位则指定专人负责梳理和提供本科室业务信息。
(二)健全制度,强化公开。健全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评议、监督、考核等方面机制。落实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探索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等。
(三)结合实际,提高水平。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公开效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网站的核心栏目进行建设。及时向天水市政府网站报送最新的部门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完善等。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