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食品药品综合大楼(市气象局南侧);邮政编码:741018;咨询电话:0938-8223893)。
2012年,我局在市政府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2〕157号),按照《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天水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天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规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机关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12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为业务主办科室。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直属单位,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制度建设,确保公开到位。近年来,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应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内容。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做了规定,并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了信息公开承办人拟定意见、分管领导审查、办公室批准三个层次审查,确保了信息及时公开又达到了保密需要。
(三)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既有公开方式及载体内容进行了丰富:一是将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GSP认证工作流程图在局门户网站办理指南、电子触摸屏主动公开,便于人民群众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二是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布,制作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向广大民众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地通过网络在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并设立了机构设置、最新动态、公告通知、政策法规、廉政建设、食品安全、企业之窗、办事指南、政风行风在线、投诉举报等栏目。
二、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月至年底,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类信息573条,公告通知类信息71条,收费指南1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为公众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量有待于加强;二是相关设施设备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下阶段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食品药品监管与政府信息公开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大行政审批信息、执法检查信息、饮食用药安全警示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为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三是加大日常监管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主渠道公开。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食品药品综合大楼(市气象局南侧);邮政编码:741018;咨询电话:0938-8223893)。
2012年,我局在市政府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2〕157号),按照《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天水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天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规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机关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12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为业务主办科室。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直属单位,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制度建设,确保公开到位。近年来,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应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内容。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做了规定,并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了信息公开承办人拟定意见、分管领导审查、办公室批准三个层次审查,确保了信息及时公开又达到了保密需要。
(三)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既有公开方式及载体内容进行了丰富:一是将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GSP认证工作流程图在局门户网站办理指南、电子触摸屏主动公开,便于人民群众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二是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布,制作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向广大民众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地通过网络在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并设立了机构设置、最新动态、公告通知、政策法规、廉政建设、食品安全、企业之窗、办事指南、政风行风在线、投诉举报等栏目。
二、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月至年底,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类信息573条,公告通知类信息71条,收费指南1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为公众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量有待于加强;二是相关设施设备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下阶段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食品药品监管与政府信息公开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大行政审批信息、执法检查信息、饮食用药安全警示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为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三是加大日常监管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主渠道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