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食品稽查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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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天)食药监食罚〔2017〕1号 | 涉嫌经营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身份证:620102195609140617 | 张炯 | 无标签散装醋20斤,年糕2斤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责令改正 2、没收无标签食品, 3、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行履行 2017年3月31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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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食药监食罚〔2016〕04号 | 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甘肃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43836146-8 | 曹爱民 | 操作间查出无标签的甜蜜素半桶和袋装红茶18小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1、没收无标签的蜜素半桶和袋装红茶18小袋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行履行 2017年3月26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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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食药监食罚〔2017〕3号 | 违反健康管理规定案 | 麦积区花牛镇方宇小超市 | 620502196409280451 | 海涌 | 3名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无购销货台账记录,限期不改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行履行 2017年3月22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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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食药监食罚〔2017〕05号 |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张炯 |
经营无标签杯装饮料26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没收违法所得8元,无标签杯装饮料26瓶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自行履行 2017年3月30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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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食药监食罚〔2017〕12号 | 涉嫌经营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容器用具未消毒案 | 天水凯利瑞斯有限公司羲园酒店 | 营业执照:610102600473673 | 薛金城 | 库房查出无标签的雪蛤1盒(1斤),大型食品容器用具未消毒投入使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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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履行 2017年9月26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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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食药监食罚〔2017〕13号 | 涉嫌采购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天水麦积区桥南喜喜一分店综合商超 | 营业执照:620503600232104 | 董秀芳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精调味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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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履行 2017年10月23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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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食药监食罚〔2017〕15号 | 涉嫌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麦积区桥南金都食品超市 | 营业执照:620503600152532 | 赵阿农 | 经营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精调味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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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履行 2017年10月9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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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食药监食罚〔2017〕23号 | 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 甘谷县吴老坎串串香店 | 营业执照:620523600110978(1-1) | 石俊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火锅底料、香辣酱调味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980.00元 3、罚款人民币8000元 |
自行履行 2017年11月13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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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食药监食罚〔2017〕24号 | 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案 | 甘谷县鼎上香火锅城 | 营业执照:620523600126812 | 康平顺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辣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173.04元 3、罚款人民币6000元 |
自行履行 2017年11月15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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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天)食药监食罚〔2017〕17号 | 涉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案 | 甘谷县峪河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 营业执照:9162052307040510XL | 周建强 | 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的桶装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1、没收违法所得204元 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自行履行 2017年11月 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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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食药监(食)罚〔2017〕31号 | 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秦安县伊平阁纯汤牛肉面店 | 620522600144355(1-1) | 张晓涛 | 经营的泡椒娃娃菜亚硝酸盐不符合《卫生部、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 |
1、没收违法所得45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自动履行 2017年12月8日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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