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申报GSP认证应提交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申报GSP认证应提交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适用范围 | 药品零售企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申报GSP认证 |
申报资料 |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3、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框图; 4、申报GSP认证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作出如有资料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样表市局网站下载)。 |
办理地点 | 政务大厅受理室 |
办理条件 |
《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规定》 |
办理 程序 | 申请——县区局初审——政务中心受理——现场检查——审核——公示——审批发证 |
主办科室 |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
协办科室职责 |
1、各县区局,其职责;材料初审,核实有无药品违法违规情形。 2、政务受理室,其职责:资料的受理与初审、相关通知证书送达; |
办理时间 | 材料审查5个工作日内;15个工作日内组织认证现场验收,(公示期10天)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 |
办理依据 | 《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省市局《贯彻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
联系电话 | 829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