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8〕77号
2018年06月26日 14:50 |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5号),省局组织制订了《甘肃省省级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对《目录》中所列品种的生产实施重点监管。 附件:甘肃省省级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甘肃省省级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 一、除《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外的所有省内第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 二、隐形眼镜护理液; 三、所有省内第二类无菌医疗器械; 四、中低频脉冲类治疗仪; 五、冲击波软组织损伤理疗仪; 六、压力容器类医疗器械; 七、聚氨酯避孕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