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2018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责(一)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报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4.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报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信息。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报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6.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7.贯彻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8.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
9.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10.指导各县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天水市食品稽查局主要职责:负责查处全市食品重大案件和跨区域、跨县区案件,指导各县区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三)天水市药品稽查局主要职责:负责查处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案件和跨区域、跨县区案件,指导各县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
(四)天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秦州区食品检验检测及其他县区食品样品的抽检、复检工作。
(五)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秦州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及其他县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样品的抽检、复检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科室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监督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行政审批改革科、宣传教育科等11个科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市食品稽查局、市药品稽查局。
(三)其他事业单位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单位2个,包括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人员构成情况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直属单位行政编制48名,工勤编制4名,实有行政45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编制55名,实有60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1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收入1,54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5.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1,545.74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5.51万元,与2017年预算1,193.45万元相比,减少27.94万元,减少2.3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离后工资等减少、退休人员增加等。
(二)项目支出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8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类项目2项,即市食品安全检验经费项目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项经费等项目。关联二级单位项目4项。
2.项目评审情况
2018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业务类项目共2个,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金额250万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86.21%。通过评审,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天水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所有项目申报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与部门职责和财政发展政策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3. 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合计38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0.23万元。较2017年增加47.15万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本级项目即食品安全检验经费项目预算增加。
(三)非税收入
2017年本部门共有2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8年计划执收120万元。其中:市食品稽查局和市药品稽查局执行的食品药品监督罚没收入计划执收120万元。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5.7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545.74万元,较2017年预算1,526.53万元增加19.21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2018年市本级项目即食品安全检验经费项目预算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6万元,较2017年的预算125.25万元增加9.41万元,增长7.51 %。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医疗保障支出56.87万元,较2017年的预算57.55万元减少0.68万元,减少1.18%。原因是人员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81.54万元,较2017年的预算82.79万元减少1.25万元,减少1.51%。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和市食品稽查局、市药品稽查局、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四个二级单位。共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2018年预算数0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基数持平,增长率为0%,原因系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及费用。
2.公务接待费1万元(含市局本级及下属四个二级单位经费)。2017年预算0.8万元,较2017年增加0.2万元,增加25%。原因系2018年公务接待批次增加,人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预算0万元,2017年预算0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原因系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车辆购置费未增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17年预算2万元,较2017年增加4万元,增加200%。主要原因: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参加公车改革后食品、药品专业抽检车辆单位保留,事业单位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车保有量1辆。未增加公务用车保有量。
5.培训费21.50万元,2017年预算8.01万元,增加13.49万元,增加168.41%。原因系本2018年业务、执法等培训增加。
6.会议费9.6万元,2017年预算1.1万元,增加8.5万元,增加772.73%。原因系2018年业务专题会议增加。
7.机关运行经费149.48万元,2017年预算179.59万元,较2017年减少30.11万元,减少16.77%。原因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食品、药品稽查局参加市级单位公车改革,车辆运行费减少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6.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8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具体为市局机关本级项目,即市食品安全检验经费项目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项经费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万元。其中:市财政部门组织自评项目2个,涉及25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86.21%。
下属四个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单位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为保障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附件: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