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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老年人服务政策问答

作者:通告管理员 来源:甘肃日报更新时间:2018年04月13日

  一、个人如何入住养老机构?如何申请?

  答: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要符合几个条件:60周岁及以上、具有当地户籍、无暴力倾向且无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的老年人。需要入住的需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身份证、体检报告等,三无老人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计划生育失独老人需提供计生部门的证明。养老机构收到入住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老人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安排入住。

  老年人入住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直接向相应的机构提出申请及体检报告即可。

  二、哪些老年人可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以下五类老年人可享受困难老年人补贴:(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特困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二)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三)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四)卫生计生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五)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可向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提出申请。经审核审批通过后,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不低于100元。

  本报记者徐俊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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