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新闻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年02月28日 发布 | ||||||
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污染环境和威胁食品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部分餐厨废弃油脂被不法商贩加工成食用油,重回餐桌,给公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沟油”治理工作,将其摆在了日益突出的位置。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文件中提出,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遏制。但“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问题仍时有发生。 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努力保障餐桌食品安全是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共同关注和期待的重大问题。我省一直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将涉“地沟油”产生及流通环节作为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同时,兰州市作为第一批国家试点城市在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的收运处置方面做出显著成绩。2015年12月2日,《甘肃省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甘建城〔2015〕439号)的颁布实施,为我省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地沟油”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保持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以餐厨废弃物等为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了解我省地沟油的管理现状,省食安办委托兰州大学中国西部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对兰州、白银、天水、张掖、陇南、临夏等六个市州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治理工作开展了详细调研,并广泛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省食安办组织相关单位分别在今年5月和9月召开了讨论会和征求意见会,并于10月两次书面征求了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建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国税局、地税局、省精神文明办、网信办等单位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共提出修改意见39条,吸收采纳25条。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推进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和回收体系建设;强化监管手段,对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的收运、处置及产品去向等进行全程监控;并设定了明确的治理目标,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的问题。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推动我省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管理体系,切实解决由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4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71号) 4.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 9.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1号) 10.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47号) 11.甘肃省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甘建城〔2015〕439号) 1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76号) 四、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从区域实施到全面覆盖,明确提出了我省“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时间表:
从近期我省制定的政策来看,如《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及本《实施意见》,都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要求,同时注重政策的相关性和一致性。 《实施意见》在保障措施中要求,各市州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清单,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取得突破进展。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任务中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同时制订了考核机制,要将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工作作为对各市州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体系。 这明确了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地沟油”治理工作的要求,就是要下定决心、不讲条件、真抓实干,以确保上述目标按期实现。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提出五项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畜禽养殖等餐厨废弃物、“地沟油”产生单位的企业责任。 二是建设覆盖全省的“地沟油”收运系统。这条是借鉴了北京、上海两地的治理思路,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周期长、政府财政压力大、垃圾分类制度和措施还不完善的条件下,优先考虑保障食品安全问题,也就是:建设全省统一的“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各市州建设“地沟油”收运系统,并将所辖县市区纳入收运、处置范围,对收运的“地沟油”在市州存储中转站进行预处理后,再送往有资质的“地沟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统一处置和深加工。《实施意见》同时明确,未经深加工的“地沟油”,不得向外销售。 《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各市州“地沟油”收运系统建设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有效结合,目标很明确,就是在条件允许的市州,可以将“地沟油”治理和餐厨废弃物治理结合在一起,统筹解决。条件不成熟的市州,优先开展“地沟油”治理。然后以“地沟油”治理带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开展。 “地沟油”收运系统建设是解决加工成食用油回流餐桌的问题,是在保障食品安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解决“垃圾猪”的问题,即保障了食品安全,又解决了城乡环境污染的问题。 三是培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经过6年多的沉淀和积累,兰州市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走在了全国前列,本条与基本原则中是示范引领,稳步推进相呼应。就是要积极推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兰州模式”的先进经验,鼓励相关骨干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集、运输、处理和监控等相关装备,发展延伸产业链,鼓励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深加工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生土熟化剂、土壤调理剂等资源化产品,推动相关资源化产品在土地整治、草原治理、城市绿化等生态保护和修复过程中发挥作用。 其次是制定相关标准,我们国家在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处置方面的标准还是相对缺乏的,目前仅有住建部的一个《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实施意见》指出:要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促进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化生产。在保障措施中也提出:鼓励使用符合标准的生物柴油、提纯压缩沼气等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然后,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文件要求,《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目的是解决实施过程项目模式的问题。 最后提到:推进符合相关法规的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目的是防止肉类加工废弃物、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向“地沟油”的加工渠道。 四是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这部分工作任务是对各地政府的要求,主要落实“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加强监管,对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的收运、处置及产品去向等进行全程监控。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行数字化监管,严厉打击餐厨废弃物偷排直排、私收私运等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与环境安全。 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部门联动、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与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体系。实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重点解读 一个目标: 到2025年,形成覆盖全省市州的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网络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 两个模式: 1、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2、省财政对“地沟油”治理有成效的市州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 三个特色: 全面实行审核许可制度:实行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运、处置资格审核制度,从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的单位应当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取得行政许可。 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行数字化监管。探索建立一套从产生、回收、运输、处置到循环利用,衔接严密、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加快相关技术研发:加快“地沟油”检测技术和便携式检测仪器研发。加快“地沟油”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为推进“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个禁止: 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地下水体、城市雨排系统、污水管网或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禁止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交给未经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收运、处置 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其加工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 五类资源化产品: 我省主推的“兰州模式”,已经具备成熟的技术体系和运营模式,资源化产品丰富,这也是我们有信心在全省推广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五类资源化产品,分别是: 工业用混合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餐厨废弃油脂,可以加工成生物柴油和塑化剂。 沼气,可以进一步提纯压缩,进入加气站或天然气管网。 有机肥,用于特色林果、中药材种植、大棚种植,还可以加工成戈壁农业所需的基质。 液态水溶肥,可配合喷灌、滴灌,用于农业生产。 土壤改良剂,广泛用于土地整治、耕地等级提升、草原“三化”治理、城市生态建设及生态恢复等领域。 七、推进要求 《实施意见》充分结合甘肃省“地沟油”治理工作实际,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以及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的原则进行。通过兰州、白银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建立“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明确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管理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利用体系,强化监管手段,从源头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地沟油”治理是一项工作范围大、涉及部门多、长期性的工作任务,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省“地沟油”治理要取得实效,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需要全社会动员起来,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打赢这场“地沟油”治理和保障食品安全的攻坚战。 |